罗明春,女,四川省西昌市人,法轮功学员。

2019年8月12日,罗明春和父亲罗聪文被西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西昌市河东派出所警察抓捕。罗聪文于当日下午被放回家,罗明春则被关押到西昌市看守所,遭看守所警察酷刑折磨。2019年12月2日,西昌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罗明春的决定,12月23日,西昌市公安局也出具了释放证明,但罗明春却一直未被释放。

2020年3月4日,罗明春收到一份由西昌市检察院于 2020年2月7日签发的起诉书,得知她和其他 5 名法轮功学员及 1 名家属被并案非处理,并且已被起诉到西昌市法院。2020年5月28日,罗明春等 7 人在西昌市法院被庭审。庭审前,罗明春遭法警暴力殴打。庭审时,她因作无罪辩护,又一度被带出法庭。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时,也遭到法庭的威胁和阻挠。2020年12月10日,罗明春被西昌市法院判刑 4 年,处罚金2万;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3年8月11日。

后被关押到成都市女子监狱服刑。

罗明春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2021年3月2日,凉山州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他来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

https://www.zhuichaguoji.org/sites/default/files/pdf/2021/05/7829_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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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6: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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