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腾达,1994年3月17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暂住居民。
因利用网路平台积极组建QQ群,频发与政府有关的负面资讯,并与群友互动转发,随被网警监控发现;2019年3月8日,曾因言获罪被南京市玄武区警方以涉嫌“非法利用资讯网路罪”刑拘,同年4月12日,被取保候审。
2020年1月8日,因其持续发帖,再次被南京市玄武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被玄武区检察院以同罪名转正式批捕、起诉,指控其因在自建QQ群内和群友发布大量“侮辱中华民族、侮辱国家领导人、侮辱先烈、歪曲南京大屠杀历史、抨击共产主义、支持台湾独立等言论”,故其行为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应当逮捕、判刑;2020年10月21日,其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庭审判,后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21年12月2日,刑满释放。
此前被羁押于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其他来源:
http://beijingspring.com/bj2/2010/c8/mmdjhaovv/xw/rqmy/20210124180630.htm
您想对他说的话: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