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1972年10月13日出生,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研究员,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制人物”荣获者,“诉讼狂人”,维权代言人,知名公益法律人。
曾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专业,但他没有选择当一名律师,而是作为公民或公民代理人对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损害公民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行政诉讼。自2004年,曾因在火车上索要购物发票未果,而连续三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公司、北京铁路局等铁道部所属部门起诉并最终胜诉,迫使铁道部发文要求在全国的火车上配备发票;自2006年,曾因春运火车票涨价状告铁道部,指控其春运车票涨价不合理、不合法,致其于次年1月10日宣布废除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因其常介入法律维权事件,并多次向政府部门提起诉讼,故而遭到当局的打压。
2019年12月,在3次被山西省定襄县晋昌镇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后,12月17日起郝劲松被定襄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条款”处行政拘留15天,于忻州市拘留所;2020年1月2日,被忻州市定襄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1月17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正式逮捕;2021年10月12至13日,其被以“寻衅滋事、诽谤、诈骗”三项罪名在山西省定襄县法院开庭审理。对郝劲松“寻衅滋事”的起诉,指控他使用多个社交媒体账号转发和评论话题,“其中包含虚假信息,被网络大量阅读、转发、评论,混淆视听。”对郝劲松的诈骗指控称,郝劲松分别在2013年和2017年在为他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时对当事人隐瞒其非执业律师的身份,收取费用的行为涉嫌诈骗。郝劲松的辩护律师指出,郝劲松与当事人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用的行为合法合规,没有证据表明郝劲松对其非律师身份做虚假表述。郝劲松多年前曾公开表示他不是律师只是法律顾问,收取顾问费。此外,郝劲松表示,他在微信、微博上转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
2023年7月20日,被山西省定襄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刑8年、“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刑期至:2029年1月1日;此前其在看守所内遭关押人员殴打,并将其眼镜打碎,家属向有关部门控告未果。
此前被羁押于五台县看守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台城镇东龙泉村,邮递区号:034000)。
2024年5月25日得知,郝劲松被转监至山西省太原市第二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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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m.wikipedia.org/zh-hans/%E9%83%9D%E5%8A%B2%E6%9D%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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