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平珍,女,1980年11月出生,家住武穴市田镇,美容院老板,法轮功学员。

2018年2月3日凌晨,武穴市公安局、田镇派出所、青林派出所、龙潭派出所同时出动,同一时间对郭平珍、龚月贵、刘艳峰、程学珍和廖元华五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工作场所、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租借的房屋与仓库进行查抄 ,抄走法轮功书籍、资料、打印机、电脑等个人物品,并将五位法轮功学员抓捕,关押到看守所。

2018年3月12日,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武穴市检察院批捕。

2018年4月11日,郭平珍被取保回家。2020年7月8日,郭平珍在流亡中被抓捕。

2020年7月23日,武穴市法院将五位法轮功学员判刑。郭平珍被判刑10年,罚款2万元;龚月贵、刘艳峰和程学珍被判刑8年,罚款2万元;廖元华被判刑4年,罚款1万元。郭平珍罪名不详,被关押在蕲春县拘留所,刑期至:2030年7月7日。

信息来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

http://huiyua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2/4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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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18: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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