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1985年10月10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赵庄村人,家住南阳市卧龙区儒林新城6号楼2单元23层2303室,民间职业打假人,维权公民。

曾因多次维护正义,对隐瞒、欺骗大众、损害包括自己在内的消费者权益的拥有官方背景的企业及政府司法部门知法犯法、使用大量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打假、诉讼维权,引社会关注与热议;2013年,曾因故而向南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覆议,但南阳市人民政府却以行政覆议超期为由对其覆议申请不予受理,随将其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南阳市人民政府被判败诉;2015年,曾因南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第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不履行查处投诉举报职责,而将此二部门和机构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提起上诉,后因三方达成和解协定而撤诉;2016年,曾因与同是维权打假人的王清、王聚才和韩猛等人将有官方支持背景,且有违法经营操作的南阳市逸美时光咖啡店投诉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终使工商机关依法对该店做出罚款措施,并于2018年向当地法院提出予以强制执行的申请。

2018年10月19日,被南阳市卧龙区龙升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抓捕、刑拘;另有三名维权打假者亦被以“购假索赔”(即购买有虚假宣传疗效问题或虚假广告的商品等,通过投诉举报方式向商家索要高价“惩罚性赔偿”)同案犯而被刑拘,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后被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以同罪名快速批捕,指控其因在向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时有“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商家”之嫌;2019年8月,其案被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进行起诉;同年9月6日,其一行4人案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开庭受审,其被该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2年,另三人亦被分判14年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若干;其不服上诉;2020年4月10日,经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30年10月18日。

目前在河南省南阳市监狱服刑。

其他来源:

https://www.chinaaid.net/2020/10/blog-post_14.html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0411/19624.html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21/05/cppc01009.html


Modify 更新时间:
2022-12-07 10:05:36
No.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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