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卿,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个体运输公司货运员,维权访民。

早在2005年,为谋生计,曾多方筹款54万元购置一辆斯太尔重型运输车,挂靠在当地一家运输公司跑货运,不料在一次出货运输中,货车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以检查验证货单为由扣押,并让其公司经理传话称,若“给法官五条软中华香烟,再请客吃顿饭,即可将货车拿回”;因其认为法院扣押行为属于违法,未予答应,随其货车被法院偷偷拍卖;其一直寻求各种法律途径和程式请求说明,均无效果;被迫无奈,其自此走上维权之路,屡遭当局逼迫与打压;维权十余年来,曾进京信访时被北京市东城区警方行政拘留14天;在宁夏原籍逐级上访投诉时,曾遭警方多次拘禁和拘留,并多次遭受酷刑虐待;2019年1月—2月,曾因又到北京上访维权,而被石嘴山市惠农区领导来回数次从北京抓走、遣返;2019年3月7日,因其妻被医院查出罹患癌症,而其早已家徒四壁,为拯救病重的妻子,到石嘴山市惠农区政府找区领导请求给予政策规定的大病救助,遭拒后,因其坚持申请,就被惠农区公安分局(即南街派出所)警方以“扰乱单位工作秩序、谩骂党和国家干部”为由强制传唤;因警方对其长时审讯,致其心情十分沮丧,遂在上厕所时情绪失控,欲撞墙自杀,把赶来的辅警马万平上前阻拦,在相互拉扯间,不幸其手打到了对方脸上,随即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扣押、刑拘;后又被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公诉;最后被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执行1年;其不服上诉;期间其一审判决曾数次被银川市中级法院驳回重审;2020年9月21日,最终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其不服裁决,继续上访维权;终因当局为遏制其上访行动,让其补签认罪认罚书,但被其拒绝,以“拒绝接受社区矫正”为理由,撤销缓期执行的判决,2020年11月26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警方再次以“妨碍公务罪”逮捕收监;2021年5月25日,刑满释放。

此前被羁押于石嘴山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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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17: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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