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峰,河北省围场县人,法轮功学员。
2018年11月,河北省公安厅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对围场县法轮功学员展开侦查,围场县公安受案,与承德市公安组成“121”专案组,对全县法轮功学员监视7个多月。
2019年7月13日,刘志峰等34名法轮功学员正在集体学法,遭承德市及围场县两地公安局警察抓捕。抓捕后的第二天,开始抄家,抄走大量的书籍、设备等私人物品。2020年9月28日,被滦平县法院开庭,刘志峰被判刑6年,罚款1万;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7月12日。
其他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017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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