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在务,1982年8月24日出生,化名林大海、林忠,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田尾17号村民,“耶和华见证人” 宗教团体信徒,新疆“耶和华见证人”长老。

因信仰耶和华见证人教派,并被委任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地区做教会长老,在库尔勒市组成家庭聚会,举行上百次大型聚会及成员培训,大力发展信徒,随遭当局打压。

2018年10月5日,在“耶和华见证人案”大抓捕中,被库尔勒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与多人悉数抓捕、刑拘,同年11月10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并被指控称,其因打著基督教旗号,组织教会聚会, “宣扬所谓政治中立,煽动成员及他人不履行公民法定义务”,破坏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属于违法行为;2018年12月25日,其一行18人涉邪教案被警方向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9年2月8日被检察院发回补帧,但同年3月6日又已被补查重报;曾在看守所内因拒绝唱“红歌”等,常遭连体铐、抱铐等体罚虐待。
 
2020年6月13日,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18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根据判决书显示,这些耶和华见证人信徒中,刘卫国、林在务和李义芳3人被重判6年6个月,并分别处罚人民币3万元;林浩、姜锡俊和王小青3人被重判6年,分别处罚人民币3万元;高桥莲、于秉汝、张敏、姜金玲、陈美玲、魏鹏飞、黄丽丽、马小君、杨华和徐艳丽10人被重判3年,分别处罚人民币1万5千元。其余两人被判2年6个月和2年8个月,分别处罚人民币1万5千元。

林在务刑期至:2025年4月7日。目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建国南路15号,邮政编码:841000)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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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ify 更新时间:
2024-01-08 10: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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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_l_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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