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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振亚,1973年5月出生,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人,曾于广州市一大型建筑企业任职,现在厦门市某私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2019年末“厦门聚会案”当事人之一,民主维权公民。

2013年起即参与厦门市公民同城聚会,公民送饭(救助良心犯及其家属),曾声援捐助过众多公义人士。不管是外地同道来厦门,或者本地访民需要,多是他安排接待迎来送往。2015年1月17日与潘甘平、邹丽惠、吴淦等人共同发起《关于撤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次提高成品燃油消费税决定的建议书》联署活动。2015年3月在屠夫吴淦和望云和尚等社会活动人士的协助下建“温暖福建”微信送饭区域群。2015年5月为声援江西乐平冤案和吴淦,与望云和尚等人在微信群发起筹款活动。在“709大抓捕”中,戴于2015年7月12日被口头传唤,7月20日被书面传唤。

2019年12月初,戴振亚和其他公民及律师在厦门聚会,讨论时政和中国未来,分享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的经验。12月26日当局开始对参与和涉及此次私人聚会的人士展开抓捕,先后有二十多名公民及律师被失踪或被传唤,被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该案被称为“12·26公民案”。26日晚9时左右,戴振亚在厦门家中被山东警方跨省带走。2天后戴的妻子被口头告知戴振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已被山东烟台警方指定监视居住。戴振亚被带走后,警方威胁戴的妻子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接受采访。

代理律师常伯阳申请会见被拒绝。常律师于2020年1月15日在烟台市公安局与警方专案组就会见问题、案件情况进行沟通,经过半个小时的沟通结果,警方称常伯阳律师提出的问题不能现场答复,需要请示研究后才能答复。关于所涉罪名,警方只说是危害国家安全,不能明确告知具体罪名,也没有法律文书。戴振亚被强迫失踪27天后,常伯阳律师收到不予会见决定书,这是迄今为止收到的唯一一份法律文书。烟台市公安局2020年1月16日出具的不予会见决定书称,因“张忠顺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决定不准予会见。

后知其已被山东省烟台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0年6月18日,被取保候审获释。

此前被羁押于山东省烟台市某处。

其他来源:

https://www.frontlinedefenders.org/zh/case/one-month-incommunicado-detention-four-human-rights-defenders-0

https://www.hrichina.org/en/node/26758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20/01/cppc00841.html



Modify 更新时间:
2022-09-27 06:59:20
No. 编号:
poc_d_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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