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连,女,1965年3月2日出生,安徽省黄山市人,维权访民。

洪桂连是计划生育强制堕胎政策及官员滥用该政策的受害人,曾两次被政府强行堕胎,唯一的儿子又因政府滥发采砂许可证,放弃监管、放纵滥采滥挖,导致河床千疮百孔改变现状带来危险而溺水死亡,为讨说法,她上访维权,却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2年,洪桂连出狱后仍坚持维权。此次洪桂连女士赴京上访与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拒绝信息公开有关。

洪桂连于2016年3月10日在北京的久敬庄接济中心被屯光镇副书记程勇、司法所负责人等人接回黄山市,直接送去体检后送黄山市拘留所拘留十天后,又被阳湖镇派出所警察欺骗洪艳连要给她解决问题做笔录,要她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做完笔录后强行带洪艳连体检后送黄山市看守所刑拘。最后以所谓的敲诈勒索罪对洪桂连女士公诉判刑2年,“犯罪事实”是政府为维稳安抚洪桂连,以困难补助名义给了5万元。洪桂连在安徽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于2018年3月23日出狱。

2019年8月19日下午,安徽省黄山市女子洪桂连再次被警方抓捕,此是她赴京申冤刚从北京回到她丈夫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新墩小区的家中的第二天。前来抓捕的湖州市公安局菱湖镇派出所警察对洪桂连丈夫称是安徽省黄山市警方发布的网上追逃,第二天安徽省黄山市警方会来人将洪桂连押回黄山市。

洪桂连女士向黄山市屯溪区水利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该局公开屯溪区屯光镇新安江河道非法采砂的查处记录、以及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和依据审批手续的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而该局于2019年1月8日作出的屯水政务公【2019】1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称洪桂连申请公开的内容“不符合《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规定,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款“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我局决定对您申请申请公开的内容不予提供”。如此,黄山市屯溪区水利局就堵死了洪桂连维权之路。

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19/08/blog-post_69.html

其他来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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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17: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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