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媚,女,2019年53岁,黑龙江省大庆市人,从事英语教师职业,法轮功学员。

2017年3月22日下午,遭到大庆市公安局警察抓捕,后被以“利用邪教扰乱公共秩序”的罪起诉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被批捕。

2018年11月29日,郝明媚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万元,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3月21日。

2019年6月11日,已转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其他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10116.htm



Modify 更新时间:
2022-09-21 16: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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