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慧,女,1966年7月8日出生,残障人士,北京市丰台区人,家住丰台区魏家村南20号院,实名举报人,维权访民。

2008年,其商业用房曾遭政府暴力强拆,财产被洗劫一空,并长期未作任何补偿与安置;因其做合理抗争,反被对方殴打致残,被迫拄著双拐走上维权诉讼之路,却又因此多次被拘禁,遭数次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等打击和报复;2010年7月16日,曾因维权控诉而遭地方当局及其所雇社会闲杂人员闯入家中,将其打昏拖走;2012年初,曾因抗暴维权惨遭毒打致残,多次上访毫无果效反遭打击报复,致其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之中;曾因多次到区政府寻求救助,竟被百般推诿,故在绝望之下,选择跳楼自杀,幸被及时救治,幸免于难;2015年,曾因声援人权律师浦志强案而被丰台区警方殴打,致其右腿韧带损伤,且长时得不到医治;2015年12月,曾因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谏言,要求对香港《831决定》进行违宪审查,遭传唤拘押20多个小时,并被要求不准再说香港之事;2018年10月15日,曾为免受地方当局暗中迫害,被迫露宿街头。

2019年6月20日,因其和同区维权者李美青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驻地反映政府黑社会化强拆问题,而遭到丰台区维稳人员的阻截;2019年7月26日,被北京市丰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家被查抄;后又被丰台区检察院以同罪名转正式批捕和起诉,指控其曾因去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门口上访、去北京市999急救中心探望 维权人士曹顺利、在丰台区郑常庄村委会换界选举现场发表相关意见、上网发布有关维权活动资讯等等,故而触犯了政府相关法律。

2020年12月15日,其案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9月17日,终被该法院通过视频方式一审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其曾多次遭狱中欺淩。此前被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2023年3月11日获释后,葛志慧多次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及青塔派出所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且报警不处警,后申请行政复议,均于2023年12月被驳回。

2024年8月31日,葛志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丰台区看守所。

2024年10月11日,据维权网报道,女士日前已取保获释回家。

其他来源:

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1-09192021125728.html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20/12/cppc00951.html



Modify 更新时间:
2024-10-14 22:49:32
No. 编号:
poc_g_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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