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霜,2019年62岁,上海知名网络作家,原名朱洪广。
2019年9月25日晚,凌霜正和友人使用Line通话不到15分钟,一帮上海警察破门而入,抢走他正在通话的手机,并大声吆喝凌霜跟他们去派出所走一趟。后杳无音讯,其友人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凌霜下落。
2020年4月16日,凌霜被上海法院以在网络上诽谤国家领导人为名,判刑8个月,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0年5月25日。
2020年5月25日,刑满获释。
凌霜对法院判决的诽谤罪名不符合事实表达了不满。凌霜表示,他所发表的言论并不是诽谤或造假,都是有据可循的事实,其中包括对“毛泽东反右、大跃进、文革等罪行的揭露,和他们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的灾难性的政治错误”。既然是事实,又何来诽谤一说?
凌霜指出,上海市普陀区公检法更搜查其私人手机和所有聊天信息。警方利用高科技手段,恢复了他早前删除的信息和私人日记,警方将这些信息作为罪证,声称这些言论会扰乱社会秩序。凌霜认为,这些信息并没有发出,根本不存在法律所说的五千人点击量和五百人转发量的影响力。他谴责当局的行径是是“文字狱”,是“典型的文革式迫害”。
上诉书还指出,警方不合理地把凌霜所在的微信和QQ社交群的总人数,定义为总阅览人量。当一个人在社交群上发表言论,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好友或联系人都会浏览。显然,这样的定论是毫无根据和逻辑的。
凌霜在上诉书中还谈到法院的其它荒谬行为,比如认为凌霜的手机联系人都是用来作案的,手机里的国内外风景照也都是为作案所谋划的。这些毫无关联的信息,都被当局拿来当作治罪凌霜的证据。
凌霜披露,还在看守所的时候,他就面临当局强迫认罪的威胁。如果不认罪,警方就会一直拖延调查时间,让他呆在看守所,使案子无法继续取得进展。无奈下,凌霜只得说出,“既然你们认定我犯了诽谤罪,那就算是诽谤吧”。
凌霜的上诉书对普陀区公检法个部门提出四大要求:推翻罪名,推翻公检法对他所有的栽赃陷害并追究刑事责任,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费(包括八个月被羁押应得的国家赔偿、律师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要求公安局归还被扣押的手机。
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0/05/82020525.html
其他来源: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ex-06152020134106.html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cm-0826202011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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