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青,1999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色须镇人,藏族人权捍卫者。
2019年4月29日,因积极参与当地僧俗藏人在石渠县色须镇举行的煨桑祭神佛事仪轨,并公开祈愿“第十一世班禅喇嘛更敦确吉尼玛早日获释”及“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二位尊者早日在藏相聚”,呼吁海内外藏人为150多位同胞的自焚抗议负起责任,在其煨桑仪轨结束后的返家途中,被石渠县色须镇警方强行以不知名罪由拘捕,并宣称将会在15天之内对其进行判刑;不久后,其姑姑卓嘎亦在5月3日被强行传唤和羁押;后其很快被地方检察院以不明罪由转正式逮捕,并关押于石渠县公安局内。
2019年5月8日,其案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法院开庭审判,被以“公然带头违法、组织抗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0月28日;其姑姑卓嘎亦被以同案犯,以“与他人相勾结、泄露危害国家与地方安全的机密”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此前服刑地点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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