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友布,1975年出生,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人,宁德市福鼎市教师,法轮功学员。

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

2016年6月26日,与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陈开奇,林丽芳、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庄友布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

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刑3—12年不等,其中,庄友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6月25日。

其他来源: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02577.htm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7/10/cppc00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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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15: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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