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自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人,法轮功学员。

2016年9月3日,郑自祥在家中被县国保大队警察抓捕,被关押在通城县第一看守所。

2016年11月2日上午,其案件在湖北省通城县法院庭审,2017年7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9月2日。

其他来源: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90852.htm


Modify 更新时间:
2022-12-13 0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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