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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儒,1974年9月21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又名张治余,原深圳市宝安区某电子厂员工,前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主任,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理事长,《南风窗》2011年公益年度人物,公益维权工作者。

2002年在深圳某电子厂打工期间,曾因自组工会而遭企业阻拦,次年又因工伤而遭企业拒付医疗费和伤残赔偿;其无奈被迫离职,此后自学法律知识,至2005年创办劳动事务所,专为工人提供法律援助及代理申诉维权等服务;2006年,曾创办深圳市外来工协会(任委员会主任),但因两次发起《取消劳动仲裁处理费,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万人签名活动,且被外媒报导给当局造成压力,随于2006年11月9日被深圳市民政局很快取缔;2010年8月,因再次成立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任服务部主任),以为珠三角流动工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职业安全培训等公益服务,同时又任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理事会理事长,故而遭当局长期监控;2011年11月,曾因参选区人大代表而遭深圳市当局严密监控和阻挠,最终被迫放弃参选权利。

2019年1月20日,因其与吴贵军、何远程、宋佳慧、简辉等5人参与深圳佳士工人维权事件,被深圳警方统一抓捕,并被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由刑拘;2019年3月1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正式逮捕。

2020年5月,其一行5人案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开庭受理,最终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经不公开审理,张治儒和吴贵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简辉、宋佳慧和何远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20年4月24日获释,经14天疫情隔离后,5月7日回到家里。

此前羁押地点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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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ify 更新时间:
2022-07-20 11:15:46
No. 编号:
poc_z_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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