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洲,女,1969年8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天城镇陶西大道居民,张六毛胞姐,维权公民。
2015年11月,曾因其弟张六毛离奇死于广州第三看守所,尸体被强行火化,遂走上寻求其弟死亡真相之路,但却屡遭当局打压;2017年1月7日,曾因在《南方周末》报社外聚集而被深圳警方抓捕,处以行政拘留10天;2018年6月25日,曾因在陪同火车司机李伟杰到北京西城区法院立案时,拍照与法院人员发生冲突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别被押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后被取保释放;同年10月14日,再被广州市荔湾区员警以涉嫌“危害单位秩序罪”传唤,后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期间曾被酷刑虐待,遭疲劳审讯,且患上盆腔炎;11月20日,被转正式逮捕,并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9年10月25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危害单位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20年2月14日,刑满释放。
2020年6月4日,又因在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打出写著“勿忘六世,撤回恶法”、“女律师被殴目击证人”等字样的横幅,以此纪念31年前的六四事件,同时就“港版国安法”表达反对诉求,并将相关图片发于微信等网络平台,6月5日被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派出所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传唤,次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其家遭查抄;同年6月20日,再被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加罪,以涉嫌“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二罪予以批捕;2020年11月24日,其案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至2021年3月22日,被清远市清城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9个月,“妨害公务罪”判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22年12月5日;被羁押于清远市清新看守所。
狱中再遭酷刑虐待,致其疾病缠身且健康状况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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