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蕾,女,山西省忻州市人,法轮功学员。

2017年6月1日,张春蕾因要求各级政府公开关于法轮功的政策而被抓捕,后被批捕,起诉,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2017年11月16日上午,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春蕾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文东海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参与开庭审理,该案检察院不让辩护律师阅卷,不接收辩护律师手续,不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到了法院仍然不允许阅卷,不公开审理,没有庭审录音录像,在庭上只有法官检察官可以看卷,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均不让看卷,辩护律师拒绝就检察官口头念的证据目录发表质证意见,申请回避驳回,要求复议法官认为没有复议权利。

后被判刑,刑期及关押地点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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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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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121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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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2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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