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芳,女,辽宁抚顺市清原县人,法轮功学员。

2018年6月21日下午,清原县南口前镇法轮功学员丁国柱、徐俊英、张传文及红透山矿的杨秀芳,在清原县敖家堡乡于家堡村给村民们讲法轮功时,被告发到敖家堡乡派出所。后被清原县国保抓捕。

2018年12月,辽宁抚顺市清原县法院判处丁国柱3年3个月,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3年,张传文1年半,徐俊英1年半,杨秀芳1年3个月。杨秀芳刑期至:2019年9月20日。

2019年8月28日,丁国柱被转到辽宁省监狱;9月10日王海超、张传文、徐俊英、杨秀芳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

其他来源:

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103302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897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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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 12: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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