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丽娜,女,1973年4月3日出生,河南省许昌市襄阳县曙光路聂庄村民,维权访民。
早年因投诉乡政府书记霸占农耕地,进京维权多年,不但诉求未得落实,2018年初其母亲黄妙云房屋亦被强拆;其被迫与老母到京上访投诉。
2018年3月8日,其被襄阳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后,3月23日又被以同罪由转刑事拘留,并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同年4月29日,被襄阳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9年6月5日,被襄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2021年3月22日,刑满释放。
2021年11月8日,又因进京在国家信访局递交举报材料时,遭到北京警察的拦截,并将其移交给河南省襄城县截访人员遣返原籍;期间,因其被北京警方强行野蛮抬上警车,其大声呼救,有在场的访民将此过程拍成视频,以“11月8日河南访民在国家信访局内院被当地截访人员强行带走”为标题发到Twitter、Youtube等国际网站,遂其很快即被徐州市襄城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拘捕,并将此视频视为其触犯国家法规的基本罪证。11月22日,聂丽娜被送到襄城县看守所刑事拘留。12月17日,襄城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聂丽娜批准逮捕。
2022年4月29日,其案被襄城县检察院起诉至襄城县法院,而法院旋即于当天立案受理;其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因案发地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且案件存在严重的地方干预,遂代理律师曾向检察院提出书面建议,要求将案件移送北京市西城检察院管辖,但被拒绝。
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已关押15个月的聂丽娜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在许昌市鄢陵县法院3号审判庭开庭,未宣判。
2023年3月27日,被河南省鄢陵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徙刑4年,刑期至:2025年11月21日。
目前被羁押于许昌市襄阳县看守所。
其他来源: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22/0101/21565.html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ql2-05062017115123.html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19/06/cppc00758.html#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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