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英,女,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人,法轮功学员。

2025年11月25日,大石桥市公安局对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采取抓捕行动。李秀英被大石桥市美都派出所警方带走。据称,在此次行动前,警方曾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约半年的手机监控和跟踪。李秀英随后被刑事拘留并羁押于营口市看守所,之后被批准逮捕并起诉。

2026年7月16日至17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秀英案。8月11日,法院作出(2026)辽0802刑初72号刑事判决,判处李秀英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罪名不详,刑期至202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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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ify 更新时间:
2026-09-18 00:31:47
No. 编号:
poc_l_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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