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孔大,1975年11月25日出生,海南省定安县人,原海南省定安县龙湖镇中心学校教师,定安县富文镇坡寨学校二级教师。
多年来长期关注并转发民主宪政维权的信息,并多次对学校和政府提意见。
2018年4月28日,因在加入的188个微信群发布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消息,煽动群内成员参加,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2020年7月7日,因在23个微信群转发有害言论,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2023年6月28日,因在54个微信群发布虚假消息,扰乱社会秩序,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
2023年10月9日,吴孔大被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被控在公共场所书写反动标语,在推特转载反动推文。(2012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3日期间,在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文敏老爸茶店、五公祠茶坊、美兰区灵山镇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用蓝色白板笔写含有煽动颠覆政权内容的反动标语9条,诋毁攻击中国共产党。)
2024年1月29日,吴孔大案在海口中院开庭。吴孔大老师认为自己某些言论虽有不当,但是完全属于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属于无罪。法庭当庭未宣判。
2024年3月19日,吴孔大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7年4月8日。
此前羁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吴孔大老师已转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新成监狱(也称景韵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所谓培训,一个月以后会转至其它监狱服刑。
2024年10月18日,吴孔大被转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兰墟监狱9监区服刑。
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10/blog-post_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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