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扎提•巴吾东,1966年6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人,维吾尔族,维吾尔名:شىرزات باۋۇدۇن,拉丁维文:Shirzat Bawudun,原中共党员、国家公务员。

1988年7月,曾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校任教;1989年12月—2011年2月,曾逐年历任新疆和田地区公安局政保科科员、和田地区墨玉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及县长等职;2011年2月一2016年4月,曾任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6年4月—2018年 6月,曾历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及厅长、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第一政委、新疆法学会副会长(兼)、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厅长级) ;曾在某次执行任务时,因伤而荣获自治区授予的“反恐英雄” 称号。

2018年6月5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突然以涉嫌“职务犯罪”留置,至9月7日,其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职务被免除,次年1月 20日,其中共党籍被开除;2018年11月23日,又被乌鲁木齐市警方以“双面人”为罪由刑拘;同年12月6日,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投敌叛变”等多项罪名转正式批捕,控其近年来因“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为掩护,长期策划实施分裂国家活动,投靠‘东伊运’组织,向境外人员提供情报,还将自己受贿所得120万元和一套房产送给‘东伊运’组织使用,且为服刑人员提供庇护,故意隐瞒服刑人员脱逃的事实,包庇嫌疑人”等,遂其行为触犯了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被逮捕和建议重判;2021年4月6日,从当局召开的涉疆问题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其已于近期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投敌叛变罪、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参加恐怖组织罪、说明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十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当庭认罪,未提起上诉。

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其他来源:

https://zh.m.wikipedia.org/zh-hans/

https://cppc1989.blogspot.com/2021/05/shirzat-bawuduncppc01013.html


Modify 更新时间:
2022-12-09 2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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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_x_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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